• 成绩查询
  • 录取分数
  • 录取结果
  • 招生简章
  • 报名院校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距离2021年成人高考还有:
    当前位置:主页 > 招生政策 >

    湖北成人教育录取工作《2017年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湖北学历教育网 发表时间:2017-03-15 浏览:

                                                                              鄂招办[2013]25号
    各成人高校:
      为做好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现将《湖北省2017年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7]4号)有关规定,为确保我省2017年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我省2017年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于经教育部、省教育厅批准,在我省下达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并经湖北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的招生学校和专业。
    二、湖北省2017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 
    三、2017年成人高校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新生录取工作。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办在录取时根据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四、2017年湖北省成人高校招生采取现场局域网方式进行网上录取。为保证网络运行安全,维持录取工作秩序,省招办对录取办公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录取工作人员凭证出入。每一个阶段录取结束后,在湖北学历教育http://www.hbxljyw.cn/article/baoming/上公布录取结果,供广大考生查询。
    五、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一)12月2日至12月29日,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网上调整工作。
    (二)12月16日之前,接收各成人高校报送代办录取委托函。
    (三)12月16日之前,接收各成人高校报送的投档比例报告、加试专业课合格考生信息库及有关录取要求。
    (四)12月16日前,各成人高校依据上线生源情况对本校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五)12月17日上午,召开2013年全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会议,部署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下午召开录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具体布置集中录取阶段工作。
    (六)12月17日至12月26日,开展集中录取工作,所有成人高校参加。
    (七)12月27日至12月29日,公开征集志愿。
    (八)2017年1月3日至1月6日,开展调剂录取工作,有关成人高校参加。
    六、录取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省招办在录取现场设立信息管理组、计划统计组、录检组、行政组等4个录取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信息管理组:负责搭建网上录取网络;参与网上录取系统技术培训;汇总、整理和统计录取数据;按规定程序向学校投档;保证网络系统运行畅通;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为成人高校提供网上录取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
    (二)计划统计组:负责复核院校生源计划;审核下达院校录取执行计划;审核院校计划执行情况;实施计划调整方案;统计、分析和上报录取信息;提供录取工作进度表等数据资料。监督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情况和录取工作过程,办理院校提交的报告的汇总报批手续。
    (三)录检组:审查成人高校提出的拟退档考生名单;审核录取新生名单;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办理招生院校报送的优录免试生入学资格审核手续;协助处理群众投诉和举报案件。
    (四)行政组:承办全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会等会务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咨询接待和录取结果查询;负责网上答疑工作;安排录取现场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管理省招办录取专用章,向成人高校发放空白录取通知书,办理录取名册和录取通知书盖章手续。
    七、录取工作程序
    2013年湖北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流程图详见附件。具体工作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成人高校到录取现场计划统计组报到登记,领取本校网上录取操作密码,核对生源计划数。
    (二)信息管理组按分数线统计各院校上线考生情况,准备投档信息,经批准后向成人高校投档。
    (三)成人高校下载考生电子档案,根据招生录取政策确定本校分专业招生方案,上载到计划统计组。计划统计组对院校分专业招生方案进行审核,核准后作为录取执行计划下达到院校。录取执行计划一经形成不再改动,作为录取依据。没办理上述计划审核手续的院校不能进入录检程序。
    (四)成人高校根据录取执行计划提出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注明退档理由,上载到录检组审核。
    (五)录检组审核院校执行招生录取政策情况、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及退档理由;对退档理由不充分的考生提请院校予以复核;对不符合录取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审核通过后打印录取新生名册。成人高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拟录取和拟退档考生名单,办完录取手续。对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提交拟录取和拟退档名单的成人高校,省招办将按照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从低分到高分代为退档,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成人高校负责解决。
    (六)成人高校凭录取新生名册到行政组领取并填写录取通知书,办理录取通知书盖章手续。
    八、计划管理办法
    各成人高校可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分省计划网上调整工作。成人高校统一使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开发的“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调整分省计划,省招办通过“系统”受理各成人高校分省计划调整的申请。
    各成人高校在国家、省核定的招生总规模内可根据生源和考试情况对湖北省内计划进行适当微调,同层次之间微调可直接在“成人高校网上录取系统”计划管理模块中进行,跨层次调整计划还需在教育部计划管理“系统”上操作。调整原则为:高职高专计划不得调整为本科计划,专科起点升本科计划不得调整为高中起点升本科计划,业余和函授计划不得调整为脱产计划;上线生源充足的科类不得调出计划,有上线生源的科类不得取消计划。
    九、投档及录取办法
    (一)投档办法:省招办按照全省统一划定的各层次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成人高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及成绩,分科类、按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将上线考生档案投给成人高校。
    (二)在集中录取阶段院校可在1:1至1:1.5的范围内自主确定本校各科类的投档比例,院校应于12月16日前向省招办提出正式书面报告,经省招办核准后执行;未提出投档比例的院校,省招办将按默认比例1:1.5投档。
    在调剂录取阶段,省招办原则上按1:1的比例投档。生源充足的成人高校若要求扩大投档比例,须先向省招办提出正式书面报告,经核准后执行。
    (三)集中录取期间办理成人高校优录免试生入学录取手续。
    全国先进模范、优秀运动员免试录取工作程序如下:
    1.成人高校凭全国先进模范、优秀运动员免试生的入学申请表及相关证书原件到录检组办理录检手续。录检组负责查验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原件或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2.成人高校将录检组审核通过的相关材料交计统组,由计统组办理录取批件的报批手续。
    3.成人高校凭审批后的录取批件到信息组,办理投档录取手续。4.成人高校到录检组打印录取名册。
    5.成人高校到行政组办理盖章、领录取通知书等手续。
    “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等免试录取工作程序如下:
    1.成人高校负责审核入学申请人的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由地方相应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确定拟录取名单。
    2.成人高校办理录检手续,录检组对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
    3.成人高校将录检组审核通过的相关材料交计统组,由计统组办理录取批件报批手续。
    4.成人高校凭审批后的录取批件到信息组,办理投档录取手续。
    5.成人高校到录检组打印录取名册。
    6.成人高校到行政组办理盖章、领录取通知书等手续。
        以上优录免试生在成人高考报名时如未以免试生身份报名,招生院校需在办理录取手续时提供考生基本信息,以便省招办为考生输入相关报名数据,做为免试生身份将录取数据上报到教育部。
    (四)加试了专业课的成人高校,应建立本校加试专业课合格考生信息库(采用dbf数据库格式,包括报名号、姓名、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等内容),并于12月16日之前将此信息库及有关录取要求报送省招办。录取时,省招办在院校投档资格线上根据加试专业课合格考生名单向成人高校投档,成人高校按考生统考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省招办在院校投档资格线上根据加试专业课合格考生名单向成人高校投档,成人高校按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凡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加试专业课合格考生名单及录取要求的,省招办将按这些院校各科类投档资格线和考生统考科目成绩投档,院校应按考生统考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成人高校在录取期间如要将报考其他专业考生调整到以下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护理学专业,需出具考生相关证件原件。
        调整到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考生,需出具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证书;或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毕业证书;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和中专毕业证书(或中专水平证书)。
        调整到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需出具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六)录取过程中须更改录取信息时,有关院校应填报省招办统一印制的《考生信息异动表》,经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在打印录取新生名册之前报信息管理组处理。
    (七)《湖北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通知书》由省招办统一印制,录取通知书由成人高校负责按录取新生名册逐个填写并加盖“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成人高校录取专用章”后,发放给考生。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成人高校报到入学。
    (八)省外院校委托湖北省招办代办录取手续时,须向省招办出具正式委托函,并提出具体的录取要求,经省招办核准后,由录检组负责办理代录手续,由行政组负责办理盖章、邮寄录取材料等手续。
    十、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各成人高校要按省招办印发的《湖北省成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办法》,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要认真核对新生入学通知书与身份证、录取名册、录取新生电子档案信息及相片等相关材料的一致性,杜绝冒名顶替上学行为;认真核对专升本录取新生的专科学历,对于不能出具经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者,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省招办。省招办将对成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对相关结果予以通报。
    十一、录取工作纪律
    (一)各成人高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制定的成人高校招生政策,严格按照录取工作规程开展录取工作,自觉接受和配合省招办的监督检查,维护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同时,各招生学校也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二)各成人高校应严格按照省招办制定的《湖北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计算机管理办法》开展工作,特别是对本单位上网操作人员,要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其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服从现场调度和管理。对违规操作、违反纪律者,所在单位应及时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三)所有参加录取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录取工作人员守则》,正确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录取标准,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对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违反招生录取纪律、徇私舞弊者,各单位应认真查实,严肃处理。
    十二、本细则由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2017年湖北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流程图